住房公积金提取要相隔多久?
公积金的作用很大,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事情。
如果要租房的话,也可以提取公积金。
但是,公积金并不能随时提取,上一次提取之后,下次再提取,要间隔一定时间。
那么,住房公积金提取要相隔多长时间?大家请看规定!
公积金缴费之后,如果符合提取条件,账户又有可用余额的,那么可以申请提取。
不过,公积金提取间隔时间是有规定的,一般是一年提取一次,具体以当地公积金中心规定为准。
一般来说,规定如下:
1、购房提取。
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1次,自契税完税凭证开具之日起24个月以内提取。
2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。
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1次,自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或村民宅基地使用批文、自危险房屋维修鉴定书出具之日起24个月以内提取。
3、偿还住房贷款本息。
偿还商业贷款的,首次提取需在正常还贷12个月以后,一年提取一次。
偿还公积金贷款的,若是月对冲,则每月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月还款本息一次;若是年对冲,则一年提取一次。
4、租房提取。
职工及配偶在长沙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,可以每年提取一次,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2个月正常缴存额的50%。
5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。
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的,可以申请提取,就算先后从两个不同单位离职,提取间隔也差不多需要一年。
6、正常退休提取。
可以一次性将公积金账户余额全部提取完,并注销账户,提取时间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申请,或者另有退休证或退休批文就可以申请提取。
7、享受城镇低保的。
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,在低保期间,每6个月可以提取1次,这样一年也可以提取两次。
还有一些其他的提取情形,比如增设电梯、出境定居、死亡、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等,提取时间也就是满足条件后提取。
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?
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,应提供本人身份证、银行卡(社保卡)、相应证明材料原件;提取配偶、共有产权人或共同还款人,应提供结婚证、户口本。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:
1、离、退休的:离、退休批文或离、退休证等。
2、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:解除劳动关系证明,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一至六级伤残等级的鉴定证明等。
3、出境定居的: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境定居或当地户籍注销证明等。
4、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,未在本地和异地稳定缴存的: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。
5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: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,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、继承权或遗赠权证明、公证书等。
6、购买商品房的:
(1)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:不动产权证书、增值税发票、契税发票等;
(2)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:本市的,提供购房合同、首付款收据或发票、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等;外地市的,提供购房合同、首付款收据或发票、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及住房借款合同,无借款的提供全额购房发票等。
7、单位集资建房的:集资建房批文、集资建房人员名单和缴款票据等。
8、购买拆迁安置房的:拆迁安置前有房产证的,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、拆迁安置协议、缴款票据等资料提取;无房产证的,提供拆迁部门出具的拆迁还原安置人员名单、拆迁安置协议、缴款票据等。
9、购买二手房的:不动产权证书、增值税发票、契税发票等。
10、购买房改房的:房改房审批表或不动产权证书、购房发票等。
11、建造、翻建自住住房的:
(1)不动产权证书、契税发票和工程预决算等。
(2)在城镇的,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土地使用证和预(决)算书、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或购买建筑材料的票据等。
(3)在农村的,提供户口本、主管部门审批文件、预(决)算书、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或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等。
12、大修自住住房的:不动产权证书、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和预(决)算书、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或购买建筑材料的票据等。
13、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:
(1)如配偶或共同还款人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的,应提供缴存明细;
(2)商业贷款的,住房借款合同、银行还款明细等;一次性提前还贷或部分提前还贷的,银行提前还款证明等。
14、支付房租的:结婚证、户口本、职工家庭无房证明等。
15、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: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证明、近期领取费用的证明等。
16、职工本人、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,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:医疗部门出具的重大疾病证明、年度内自负医疗费用凭证、出院小结等。
17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:房屋所有权证、增设电梯协议书、增设电梯支付费用凭证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