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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季台风高发,除了带来雨水外,狂风也带来各种“坠物”风险。近日,苏州虎丘法院审结一起玻璃坠落损害责任纠纷案,在台风天气中被坠落的玻璃划伤,真的只能自认倒霉吗?
李女士和范先生是同一幢楼的邻居,李女士住在范先生家楼下。在一次台风中,李女士门买菜,不曾想刚出门就被一块玻璃砸中了脚背,事后她在医院住了九天,支出医疗费等共计2.3万余元。
原来刮台风当天,范先生在楼顶私自搭建的玻璃房被吹坏,一块玻璃不巧砸中了楼下的李女士。因双方协商不成,李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赔偿。
在庭审中,被告范先生主张,玻璃被吹走是超强台风造成的,属于不可抗力,而李女士在台风天冒险出门也存在一定责任。
虎丘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、悬挂物发生脱落、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,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范先生私自搭建玻璃棚,在台风时也没有采取有效预防措施,导致发生事故,应当承担责任,故最终判决被告承担全部医疗费用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八十条规定,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。台风到来之前几乎都会有预报信息,往往会认定其不符合“不能预见”的要件。尤其是台风预警发出之后,当事人并未采取有效预防措施,导致发生事故的,相关责任单位仅以“台风天属于不可抗力”作为承担责任的抗辩事由,法院一般不予支持。
法院发出提醒,如果遇上强风天气,各方都应该做好安全防护措施:
1、楼房住户不要在窗边放置容易坠落的物品,出门关好窗户,防止物品坠落。
2、建筑物所有人、使用人及物业公司定期进行楼体、悬挂物的安全检查,及时维护修理,及时发送台风天预警,增加巡查,排除安全隐患。
3、若遇到高空抛坠,请立即报警,由公安机关固定现场证据并查明侵权人。(南京零距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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